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学区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崇信县教育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069002。独立核算机构数为 1 个,本单位除完成日常性的工作外,在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财金纪律,加强管理、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本单位义务教育经费收入为11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95.64万元;事业收入18.87万元。总支出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我学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县委、县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没有公务接待费。
四、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增加资产15.34万元,其中:木林中心幼儿园:
1、安装塑胶地板、防滑垫8.3万元。
2、购置图书:798册,1万元。
3、塑胶地板:3.6万元,
4、幼儿床、小椅子:0.31万元。
木林乡沟老小学:绿篱机1台:0.11万元。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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