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镇的教育教学工作。监督各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指导各校思想政治、教研、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承办县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本单位总收入为210.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408万元,占总收入的95.84%。事业收入48.057万元。总支出21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5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总收入为210.518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18.31万元,减少11.67%;总支出为210.51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0万元,与2015年一样。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将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资产总额2000.84万元,负债总额57.04万元,净资产1943.79万元,资产负债率9.7%。本单位本年政府采购168万元。采购商品和服务112万元,工程支出56万元。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即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经费,资金40万元,占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设立目标合理,执行有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项目论证和招标的影响,部分项目进展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论证步骤,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招标采购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预算执行。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表
附件:决算公开附表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