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木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安全、劳动、保障、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木林乡人民政府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综合性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4个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067。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编制人数为 48人,实有人数为56人,其中:在职 48 人,财政拨款开支19人,财政补助开支 29人,退休 8 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木林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1810.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0.53万元。

2018年,木林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支出177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77.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9万元,农林水支出1010.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74万元)公用经费6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正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木林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机关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该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8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77.57 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8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3.59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1010.3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59万元,与2017年0.59万元基本持平。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单位无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5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7年相比减少了0辆(其中1辆交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使用,0辆已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拍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6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较,增加了2.56万元,增幅37.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费,项目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5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6%。共组织对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设立目标合理,执行有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项目论证和招标的影响,部分项目进展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论证步骤,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招标采购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预算执行。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表

木林乡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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