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负责管理全县预算单位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职责。(四)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县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五)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六)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力,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十)负责办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十二)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十三)统筹推进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促相关方面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十四)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机构:
崇信县财政局内设7个科室,具体为:党务办、人秘办、预算办、国库办、农业资环办、经建办、财务后勤办。下属9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崇信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崇信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崇信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崇信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崇信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崇信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崇信县投资评审中心、崇信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崇信县国库支付中心。
单位负责人:朱武奎
通讯地址:崇信县永丰街199号
邮政编码:744200
办公电话:0933-6124901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