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机关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县财政局集中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二)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

(四)变相滥发津补贴和福利。

(五)广告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

(六)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

二、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底。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3—6124910

举报地址:崇信县永丰街199号财政局二楼8206办公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线索有理有据,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对相关举报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崇信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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