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季节性野菜交易高峰期,县执法局本着方便菜农、服务市民、保证交通、维护环境秩序的原则,决定在城区设置临时季节性野菜、蔬菜菜苗销售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按照统筹设置、规范经营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点,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入设置销售点经营野菜、蔬菜菜苗。
二、起止时间
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20日。
三、具体位置
李元谅广场东西两侧人行道(道沿以上)。
四、经营范围
季节性野菜(苜蓿、五爪子等)以及蔬菜菜苗。
五、有关要求
(一)已规划的临时季节性野菜、蔬菜菜苗销售点只允许销售野菜(苜蓿、五爪子等)和蔬菜菜苗,不允许经营其他种类;
(二)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及生活用品,不得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得占压盲道及消防安全通道等;
(二)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乱扯乱挂等,须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人走场地清,保持环境整洁;
(三)严禁破坏垃圾箱、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乱踩乱踏草坪、绿化带等;
(四)严禁使用喇叭或者音响招揽顾客,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五)除规划设置的季节性蔬菜销售点外,城区其他路段严禁占道经营,对影响交通和市容秩序的违规销售行为,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查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