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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运用“四种形态”会诊把脉开“药方”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崇信县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本领,探索实践创新,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实现宽严相济、惩救相融,为迷途知返、真诚悔过的党员干部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集中“把脉”找病因。定责精准、定性精准、量纪精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线索分析研判、集体“把脉”。全年共召开线索研判会13次,审查调查专题会21次,针对问题处置、问责情节等从轻到重的维度,时刻调校“瞄准镜”。因人制宜、因情施策,严格按照四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确定具体分办意见,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精准。

对症“下药”靶向清。精准鉴别问责对象,有的放矢、靶向发力。2020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143人次,占比92.2%;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比3.9%;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比3.9%。对于初次轻微违纪者,结合其违纪情节和社会影响,本着教育挽救目的,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理。对于屡教不改、把组织的提醒和教育当成耳边风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在重要时间节点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处理。

抽查检查保“疗效”。对反映不实问题,采取当面告知、发函反馈等予以澄清证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作出诫勉谈话处理的19人,开展回访教育,使谈话对象真正受到党纪教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3份,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案件核查组定期对责任单位开展回访,主动跟进整改进展,严防整改走过场、打折扣。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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